简述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|
发布者:无锡伟龙储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8-12-22 15:34:19 点击次数:1780 关闭 |
1.对贮存可燃气体,易燃液体的储罐,应装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,禁止在罐内吸烟,明火照明、取暖,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。
2、对存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等介质的储罐,应严格执行危险品处理的有关规则。
3、防腐储罐查验和修补前有必要堵截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,有必要处理设备交代手续。
4、防腐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,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间隔与其衔接的管道和设备,并设有显着的间隔象征。
5、关于盛装易燃、腐蚀、有毒、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,有必要通过置换、中和、消毒、清洁等处理,并在处理后进行剖析查验,剖析成果应到达有关规范、规范的规则。具有易燃介质的禁止用空气置换。
6、罐内工作有必要处理罐内工作许可证。因故较长时刻中断继续工作,应重新补办罐内工作证。
7、在进入罐内工作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剖析,其氧含量在18-23%(体积比)之间。
8、进入罐内整理有毒,有腐蚀残留物时,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。
9、需求搭制的脚手架及升降装置,有必要结实牢靠,在工作中禁止表里抛掷资料东西,以保安全工作。
10、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付防爆灯具。
11、罐内需动火时,有必要处理动火证。
12、罐内工作有必要设监护人,并有牢靠的联络办法。
13、竣工时维修人员和监护人员一起检查罐表里,经确认无疑,监护人在罐内工作证上签字后,方可关闭各人孔。
14、试压后放水时,有必要连通大气,以防抽真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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